院校简章 闽南师范大学是福建省重点建设高校之一。坐落于“闽南金三角”——漳州市。学校由1958年春原龙溪师范学校设立师范大专班发展而来,1963年在周恩来总理的亲自关怀下,经国家教育部批准漳州师范专科学校、厦门师范学院、泉州师范学院、南平师范学院合并建立福建第二师范学院,1986年发展为漳州师范学院,2013年经教育部和福建省政府批准更名为闽南师范大学。学校是中国首批通过师范类高校本科教育评估的大学并于2008年在教育部本科教学评估中获得优秀。学校已经形成了“本、硕、博”多层次人才培养体系。 人才竞争的焦点,现招收函授学子。 二、招生对象与报名条件 1.报考高中起点专科专业:不须具体学历证明 2.对报考专升本的考生,录取后入学报到时必须持有经教育部审定核准的国民教育系列高等学校、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机构颁发的专科毕业证书或以上证书。 三、报名办法 1.报名时必须持有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和以上证件A4纸复印件各一份,报考专科起点本科的学生,必须同时持有大专(或本科)毕业证复印件和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上查询毕业证书的《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证书网上查询结果》或教育部指定的学历认证机构开具的《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 2、凡报名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入学资格;在学习期间,若被查明弄虚作假不符合入学条件者,一律开除学籍。
四、毕业生待遇: 函授学生修业期满,成绩合格者,发给教育部统一电子注册、闽南师范大学盖章、院长签发的成人高等教育毕业文凭,国家承认其学历,其学历工资待遇按国家的有关规定执行,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本科毕业生,授予学士学位。 五、教学方法与时间安排 函授教育是适应在职人员边工作、边学习,以自学为主、面授为辅的一种方式。函授生入学后由本校供应教材、教学辅导资料和课程自学周历表,学生要制定个人自学计划,进行自学,按期交批习题、阶段测验作业。自学中遇到问题可向教师书面提问,由教师书面答复,并定期组织面授辅导每学期约有3周时间集中校部或函授站进行面授、实验、复习和考试。函授生毕业前集中6—8周进行毕业设计(论文)。 六、收费标准 函授和业余学习的学生,每生每年收取学费1680元(按省物委规定的收费标准),不含教材费。 |